14、一步之遥(十三)
其实无论是秦时、田警官还是沈周,他们三个人都丝毫没有办案推理的经验,比起蛛丝马迹的推理论证,沈周更倾向于近身格斗擒拿。更别提田警官,在被迫进入这个游戏之前,还只是个中学老师。
秦时虽自称看过《冒险小虎队》和《神探狄仁杰》,但做起事来同样毫无头绪,不分轻重。
当觉得所有线索都需要一丝不苟记在心里的时候,真正的线索反而被淹没了。
他看着这颗狗粮,想起第一次重置后,沈周拿到警局去的那颗,仿佛也是mmk这个牌子,网上只能搜出来这狗粮同样是国外的牌子,常用于喂养大型犬,只是中小型犬也能应急使用。
——约等于什么都没说,就是颗狗粮罢了。
他把狗粮装进衣兜,招呼田警官去查下一家。
“这人叫王自健。”
田警官翻看着登记表上的信息,照片有些模糊,大概是之前的旧照,看起来和那人长的并不是一等一的像,“看着可比刚刚那人肩膀宽些,脸好像也更方一点。”
“神情上也差很多,这人总觉得畏畏缩缩的。”
秦时补充了一句,“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在国外待了几年,回来有些不习惯了,十八变嘛,谁还没个变化的时候。”
这句话并没有彻底打消田警官心中的疑虑,“那神情……”
她敲了敲脑门,总觉得那神情格外眼熟,但此刻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说来奇怪,这游戏里才出现了多少个人?刘阿姨、沈周、秦时、她自己……即便是把NPC都加上,信息科的几个警员,老王……
老王!
田警官猛地想起来,刚才那个年轻人畏缩的神情,与老王简直是如出一辙的。
可他五官与老王又相差太多,她怀疑的想法也不过是冒了个头,就听见秦时在一旁自言自语:“姓王……他们都姓王,真是……算不算巧合呢?”
警局的信息系统里的户籍系统并不完善,沈周已经有过不良好的体验了。
田警官点进户籍系统,沈周用完没有退出,第一页还是王芸的信息。她滑动鼠标,几百条王芸中,似乎有那么几个五官与王自健有几分相似,但也只是一闪。
又或许不幸的人神情都是相似的。
中年单身汉老王,国外回来无处可去与人合租的王自健,甚至还有离异的王芸……田警官叹了一口气,关掉王芸的页面,输入老王的名字、职业、居住地相匹配,精准搜索到老王的相关信息,然后点开了家庭列表。
配偶一栏是空的,儿子叫王迎,现居地T国,职业心理医生助手。
王建的五官与老王并不大像,面孔更消瘦些,脸颊凹陷的很厉害,显得眼珠暴突,年纪轻轻便已经有了暮气沉沉的老相。
田警官的鼠标在王迎的照片上停了一会儿,仔细回想着,今天见到的那个年轻人,似乎也并没有王迎这样的脸,整体还是像个年轻人的。
其余就没什么值得再关注的了。
换句话说,信息系统所有的价值,似乎都体现在眼下不能确定王迎是犯罪嫌疑人上。
这时,信息科送来了狗粮上的指纹信息,是沈周的。
秦时拉开抽屉,拆开一盒小熊猫,取了一支烟出来,含在嘴里,并不打火,只是含着,皱起眉,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游戏推进到此时,似乎一切都昭然若揭。
沈周所说的那个地方就是案发现场,狗粮上有沈周的指纹,加上老王供出沈周是主犯……田警官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表,才不到八点,如果这个时间点就可以结束游戏的话,那要通关游戏,大概也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只是……
田警官想起沈周也拿来了一颗狗粮,对比之下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又想起神邸中倒在血泊中的那两个人,以及临死前神情怪异的刘阿姨,总觉得这个游戏不会这么简单。
她伸手支住下颌,微微叹了一口气。
“秦时,我们可能还得再去一趟那个小区,把那个年轻人带回来看一看。”
*
8:10。
沈周打了个喷嚏。
“感冒了?”王自健系了条围裙,站在案台前,正揭开砂锅盖探头看了一眼,“这几天昼夜温差大,刚好喝点羊汤驱驱寒。”
“大概是有点。”
尽管看过了他的工作证,但他还是没有彻底的信任眼前这个叫王自健的人。
砂锅可以用来煲汤,可胶带、美工刀雕刻刀和三米长的麻绳,怎么看都不会和煲汤有半点关系。
王自健拧小了火,再次回到沙发上坐下:“好了,还有什么?”
沈周并没说多少,他只挑拣着大家都会知道的信息说了几句,“我也没看到多少,信息科那种地方,还是挺保密的。”
“你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个。”
王自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眼神专注又严肃。
“我看到你从这个小区出去了,还有出租车司机的证词,如果你不能说的再详细一点,那我现在就可以把你送到警局去,说看到你就是凶手。”
沈周一时有些跟不住王自健的脑回路,试探道:“那你想知道什么,现场的消息吗?”
王自健没有出声,大概是默认了。
现场……沈周想不明白,他问凶杀现场做什么。如果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推,面前的王自健应该就是出现在凶手现场的凶手之一,那问自己现场的消息,要么是要确定是不是自己,要么就是在拖延时间,等同伙赶来好杀人灭口。
这么一捋,他甚至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沈周嘴唇有些干,S市地处西北,春天干燥,从晚上到现在,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嘴唇上已经裂开了一层,牙尖一碰就能小心翼翼地撕下来一层。
“有水吗?”他问了一句。
趁着王自健起身去倒水的时候,沈周掏出一支烟来,顺手从茶几上拿了一个打火机。
家里的暖壶是空的,并没有烧开的水,王自健插上热水壶,又从橱柜里找出一个玻璃杯来。
他学过谈判,知道沈周这个时候要水要烟,其实是心里的防线在一点点被突破的表现。
很好。沈周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看到了多少,他在犹豫。
在谈判时,对方的犹豫就是自己的机会。
热水壶烧水需要一段时间,可他并不急着回到沈周身边坐着。他把水龙头开大,反反复复的洗涮着那只玻璃杯,水从管道流出,冲着玻璃杯,又从玻璃反弹到金属的水盆壁上,哗啦啦的声音里还夹杂着皮肤搓在玻璃上的咯吱声,听得时间长了,竟然有如同白噪音一样的效果,催得人昏昏欲睡。
也不知水流了多长时间,热水壶发出一声尖锐的鸣音,沈周下意识回头,见王自健拔下插头,正往玻璃杯中倒着水。
方口的细长身子玻璃杯,开水冲进去的势头太猛,溅了一些在案台上。王自健的手还攥着杯子,一时来不及擦,案台上的那滩水渍就顺着案台倾斜的弧度慢慢往下滑落,一滴接一滴的,在木制地板上聚成一团……透明的水滴与鲜红的血渍重合,一刹那间,沈周仿佛又回到了床底下,眼睁睁看着血流在自己面前停住。
“来,水有些烫。”
王自健双手将水杯放在茶几上,再次挨着沈周坐下。
他把身上的围裙铺平整,沈周余光一扫,见围裙上印了一只Q版的大型犬,与他周身的气质很是不符。
“谢谢。”沈周把烟蒂按在烟灰缸中,双手握着水杯,微微叹了一口气。接着他闭住眼,仿佛在回忆,脑海里却怎么也挥不去王自健围裙上的Q版大型犬,以及床底那颗mmk。
“其实……”
他抿了一口水。
警局里的小熊猫好像是假的,现在他的嗓子眼里还留存一道浓重的劣质尼古丁味,即便是用开水也顺不下去。
水有些烫,沿着舌尖经由喉管滚落,在胃里炸开。
沈周睁开眼,看向王自健,“其实你好像对我有一点误会,我只是在一辆垃圾车上发现了一点血迹,送到警局去核验,碰巧见到了受害者裴清越的尸体——抱歉。”他又垂下眼睛,怔怔看着自己手中的水杯,“我知道这个时候提她的名字不合适,但是您作为政法大学的老师,真的不知道昨天晚上,裴清越的舍友都给出了什么线索吗?”
“裴清越有一本日记。”
王自健肯定道,“也就是给了警局那一本日记吧,她的日记又不是秘密,而且他不算是一个擅长交际的学生,整个人都很沉闷,舍友也未必有多的线索。”
“是个带密码锁的日记本。”沈周没有正面回答王自健的话,只是说着,“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打开日记本,您猜上边写着什么?”
他现在的语气很谦逊,似乎被王自健附体。
沈周故意拖长了话尾,面部神情和肢体动作尽可能的简洁,只定定看着王自健的反应。
王自健被他盯得别开了头,“羊汤应该好了,我去看一眼,麻烦你继续说。”
话题忽然被岔开,王自健过来捞起了一块排骨,喃喃自语道:“有些硬,骨头该先用高压锅炖一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