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
金铮在全场目光的注视下踹了陈伟业一脚,然后走到点歌台旁,手起刀落把两首歌都切了。
“诶。”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吴勉提醒他,“你多切了一首。”
金铮懒得废话:“不会唱。”
吴勉有点懵,不会唱直接切掉什么鬼?不会唱说明不是你的歌啊!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二号李姝杰说:“切的好像是加四的歌。”《说你也一样爱着我》是一首很甜的歌曲,不过很小众,李姝杰的交际圈里只有沈何启那个音痴会在ktv点,然后放着原唱听一遍就算唱过了。
吴勉望向沈何启,见她头也不抬捧着饮料玩手机,他收回视线,说:“她没来点过。”
李姝杰摊了摊手:“那不知道了,反正她很喜欢这歌。”
吴勉心底的疑虑再次冒出了头,一发不可收拾,面上却不动声色,坐到沈何启身旁,伸手探了探牛奶罐子。
“热的。”沈何启说。
吴勉点头:“我知道,我叫阿铮给你拿热的。”
她没有表现出丝毫端倪,闻言笑起来,一脸的流里流气,食指勾起他的下巴,夸赞道:“乖。”然后把咬成扁平状的吸管塞进他嘴里,“年纪大了,突然不喜欢这种甜的发齁的东西。”
这般坦然,吹散了密布的疑云。
吴勉也笑,暗骂自己多虑,他扯开话题:“肚子还痛吗?”
“有点。”沈何启又累又困,她打了个哈欠,头靠上他的肩膀。
原本只打算闭上眼睛放松一下,没想到睡意袭来,无力招架,很快她就失去了意识。
然后在金铮的歌声里醒来,她没有着急睁开眼睛,没有视觉的情况下,听觉变得异常灵敏,她甚至能清晰地注意到他每一个换气和重音,还有他咬字的习惯。
陈伟业没有夸张,如果金铮去参赛,冠军确实没有刘帅彬什么事了。
她没想过金铮唱歌会这样好听,他的嗓音充满了磁性,像能直直地唱进人的心里。更难得的是没有令人讨厌的唱腔,每一个吐字,起承转合间都简简单单,将分寸拿捏得极为合适,很深情,但丝毫不油腻。
高中的时候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貌一点也不出众的刘帅彬,在七中女生中能吃得那么开。她现在算是信了,唱歌好听真的可以成为一个人的加分项。
金铮唱的歌她没有听过。不是那种需要多听几遍才能辨出其中韵味的耐听型,旋律非常抓耳,属于第一遍就惊艳的类型。
沈何启后来才知道那首歌叫什么,《那女孩对我说》。
——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久了之后,她变成了眼泪。
——她渐渐忘了我,但是她并不晓得,遍体鳞伤的我,一天也没再爱过。
——我不需要自由,只想背着她的梦,一步步向前走,她给的永远不重。
这个“她”是谁,即将嫁给别人的舒怡维吗?
也不怪沈何启有这样的猜测,几个小时前他才见过那个他曾经宠上天的姑娘,现在他就开始唱歌词这般耐人寻味的歌,尽管他当时的表现那么漫不经心。
她睁开眼,透过一脸散乱的头发望向他。
他坐在屏幕正中间对过来的位置,拿着话筒,眼睛看着屏幕上滚动的歌词。旁边几个人都听得陶醉,简直是眼冒红心,他也看到了他们的反应,后一句唱出来就带了丝笑意。
包厢里的灯关了,只有屏幕上的亮光,忽明忽暗投射在他的脸上,他轻轻启唇间,是足以蛊惑人心的魔力。
一曲完毕,热烈的欢呼和掌声此起彼伏久久不肯平静,在陈伟业的带领下,除了吴勉顾忌着她在旁边睡没吱声,全场整齐划一喊起了“再来一首”。
金铮淡淡地笑着,把话筒放下了,是拒绝的意思。
杜明明还沉浸在他的歌声里,对他说:“铮哥你出道吧,老天给了你这张脸这把好嗓子,不是让你泯然众人矣的,是要你成为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
小女生就是容易不切实际,吴勉心觉好笑,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出吧。还能装逼说要是在娱乐圈混不下去,就只能回家继承万贯家财了。”
*
不过后来金铮还是再次开了嗓。
李姝杰点了一首《水晶》,邀他合唱。
女士的主动,他没有拒绝。
女声温婉柔和,男声清冷低沉,合在一起万般般配。
不过寥寥几句,沈何启就再也听不下去了,她睁开眼,也顾不上吴勉的关心,说了句“我去下厕所”就匆匆离开了那几乎令她窒息的空间。
出门前,余光里的两人唱到副歌部分时默契地对望。
沈何启在厕所门口跟一个年轻男人借了烟和火,一口烟重重吸进肺里又狠狠吐出,才压下几分烦躁。
她主动来借火,那男人误会了她是来搭讪的,又看她姿色不错,不免起了点心思。
沈何启强压下内心的不耐,暗示了好几次自己想一个人待一会,也不知道那男人是真的不明白还是假的,仍是滔滔不绝找她搭话。
怎么就管不住这烟瘾。沈何启此刻是忘记方才自己瘾头上来时的挠心挠肺了,能风淡云轻看待那渴求了,悔不当初。
她又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摁灭在大理石洗手台上,笑容透着凉意:“不好意思,谢谢你的烟,你哪个包厢的,待会我让我男朋友来还你。”
这个拒绝总算够明显了,男人这才讪讪地离去了。
耳边清净下来,估摸着那歌已经唱完了,她仍是不想回去,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
脸好像不够小,额头有点平,眼睛睡肿了有一点小内双,鼻子如果再挺些就好了,连续几晚的熬夜后,粉底和遮瑕也遮不住黑眼圈和法令纹……
当年金铮转发舒怡维那条人人后,她便习惯了自己间歇性否定自己。她本来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那之后很多时候明明上一秒她的尾巴还翘在天上,下一秒就能觉得自己丑得无药可救。
哪怕前一分钟还有个男人对她表示了好感,也无法阻止她内心的自卑发芽生长,蔓延至全身仍不肯停歇,不把她淹没决不罢休。
吴勉见她迟迟不回来寻她,见到她站在镜子前发呆,手里熄灭的烟还没丢掉。
他叹气,走过去拿过她指尖夹着的烟丢进一旁的垃圾桶里,低下头在她唇鼻间嗅了嗅,果然烟草味扑面而来,他揉着她的脑袋说道:“别老抽烟。”
她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推了他一把说:“少管,吴老妈子管天管地还管别人姑娘抽不抽……”
她仰着头,完全是任君采撷的姿势,吴勉心神一动,随心之所想亲了下去。
她反应很快,在即将亲上的时候捂住了自己的嘴:“干嘛呢干嘛呢?光天化日的。”
吴勉也笑,嘴唇在她的额头上轻轻贴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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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铮来上厕所,走过拐角入眼的便是这浓情蜜意的一幕,他轻咳一声,打断纠缠在一起的情侣。
两人都大方地很,被他撞到也不见丝毫尴尬。吴勉搂过沈何启的脖子和他打招呼:“上厕所?”
他嗤笑:“不然呢,我又没有女人可以来厕所亲热。”
金铮的身影消失在男厕所的门背后,沈何启看着门缓慢地合上,把视线转向吴勉,莫名地笑了起来:“老吴,我怀疑你爱上我了。”
他这个吻太过突然,更是破天荒的头一次温柔到近乎虔诚,已经超过原本定下的三八线了。
吴勉却说:“爱女朋友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难分是真情还是假意。
沈何启端详了他好半天才接话,语气还是一如既往懒洋洋又带点不正经:“警告你啊,别爱我,不然……”
“不然怎样?”
“我吃人心不吐骨头。”
吴勉大笑起来:“人心有骨头吗?”
*
金铮从厕所出来的时候门口已经没有了那俩人的声影,他洗着手,方才的画面又跑进他的脑海,赶也赶不跑。
接吻可以是性/欲使然,无关情爱。可是一个男人如果有耐心去亲一个女人的额头,他一定有点喜欢她。
伴着各个房间传来的歌声回到他们的包厢,他的手在握住门把手将将推入之前停了下来,因为里头响着的赫然是沈何启的歌声,还是当年他听过的那一首,恰好就唱到那一句“说你也一样爱着我”。
还是那么折磨听力。
她到底是怎么做到把一首好好的歌造成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