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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於被男人爱。男人的霸道,温柔,冷酷,让他无法不沈溺,怀念。甚至做梦都会梦到男人,梦到以前的热恋时光。
有学长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却总差了那麽一点霸道。他也尝试著跟女生交往,却受不了女生的温吞性子,还有撒娇。
就像经过了一场最美妙的xìng • ài,之後所有的快感,都没法再令人高潮。
(11鲜币)65再见惘然
“烈哥,真的不下去见他吗?”文清毕恭毕敬地问道。
林熙烈一早就知道秦戈回国的事情,便让下面都盯著。今天他本来在红帮总部,一听这边主管报告说秦戈来了,直接把开到一半的会丢下,驱车赶了过来。
虽然林熙烈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红帮老大,但文清还是喜欢用“烈哥”这个称呼。
“再等一会儿。我怕他吓著。”
林熙烈放在桌上的手轻轻叩击著桌面。他右手小指戴著一个指环,四颗小钻烘托著一颗大钻,非常好看,但显然并不是林熙烈的风格。林熙烈个子很高,指节相对稍大,这枚戒指太纤细,除了小指,竟然没有别的指头可以戴上去。
墙上的高清等离子电视里正在放著大厦监控器录影带。
虽然效果不好,画面有些模糊,但秦戈的脸在屏幕上仍然一眼可辨。大概是因为长得太白,又纤细漂亮。
林熙烈把秦戈面朝监视器的那几段反反复复播放,看到後来干脆按了暂停,走到电视前面去,伸出手轻轻抚摸,仿佛这样就能切切实实摸到恋人。
对於这一幕,文清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更劲爆的都见过。
比如自家老大跟他那个小恋人在几百万的钢琴上zuò • ài的录像。
不过他也就是不小心看到过一次。不知道自家老大还有没有别的什麽更劲爆的东西。
虽然前几年老大花名在外,出了名的爱包养“纯爱系少年”,只有几个心腹知道,那都是替身,做给老帮主看的。老大最爱的人,从来就只有一个。那个人的照片,现在还摆在老大卧室床头。
话说回来帮主夫人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以前基本上完全是可爱,现在气质变得诱人多了,总不会是在外面有男人了吧?要是这样的话,不知道自家老大要发火成什麽样子,到时候又要殃及池鱼。
眼见林熙烈脸贴近电视,嘴唇轻轻在屏幕上碰一下,然後站起来,把电视关了,文清赶快把旁边架子上的大衣取下来,抖开了,给林熙烈披上。
“我们下去吧。”
“嗯。”
如果说七年以前,林熙烈还是准接班人的话,七年後,已经俨然是红帮新一任帮主了。
四年前从老帮主手里接过大权,雷厉风行地整顿了帮中风气,尤其是那帮倚老卖老的元老们。随後又大量启用新人,把帮里势力几乎全换成自己的血,把元老们安插到一些有名无实的职位上去。林一辉移居美国之後,林熙烈更是大权在握,眼里根本没钉子。连苏姚都要避他锋芒,怕tōu • pāi录影带那件事林熙烈会记恨,知趣地跟著林一辉一起去了美国。
林熙烈借用自己在娱乐圈的地位,开了多家娱乐城,私下从事白粉交易以及性服务,得到的黑钱又用拍电影的方式洗白。红帮不缺钱不缺权,林熙烈在A市的地位简直如日中天,警局头头见到他都要敬烟。好多官员,大老板想要包养女演员或美少年,都会直接找上林熙烈,开些特殊条件,以得到未开苞的“好货”。
用四个字来形容现在的林熙烈,就是“只手遮天”。
不达到这样的程度,怎麽随心所欲地爱自己的小恋人?
***
四人唱K唱到声嘶力竭,一箱啤酒也让他们喝完了。
罗缜完全是烂醉,赵天一和谭晋勉强还有点神智,幸好秦戈是完全清醒的。他想了一下,还是叫来服务生买单。这个服务生仍然跟前面那位台词一样:“上面交代过,您四位在这里一切免单。”
秦戈给罗家和赵家分别打了电话,让他们司机过来接。两家很快来了人,把喝得醉醺醺的两个人拖走了。秦戈架著还算清醒的谭晋,出了包间的门。没走几步,就看见前面来了人,在他们面前站住了。
秦戈被谭晋的手臂压著,只能勉强抬起头来,一刹那只觉得眼睛都要被刺痛。
男人好像又长高了的样子。
里面穿著白衬衫,外面披著黑色大衣,手并没有伸进袖子里。左手指尖夹著燃到一半的烟,不怒自威,又带一点点的闲适,把老大的范儿简直端到了极致。
秦戈虽然一直知道男人是干hēi • shè • huì这行的,但男人在他面前从来不会露出这种范儿。好像是突然看见了男人的另一面一样。
男人跟文清堵住了走道,没有让开的意思。秦戈不想跟男人讲话,就低著头。
忽然身上重量一轻,原来是文清把谭晋架走了。
男人又朝他走近几步,秦戈咬著牙才没有往後退。
其实,他真的想转身就跑。跑到美国去,再也不回来。
没想到,这麽快就遇到男人了。还在其他三个都喝醉的情况下。
男人在他面前站定了,秦戈心里骇得不得了,虽然身体没动,睫毛却不受控制地狂抖。
忽然脸上一凉,秦戈慢半拍地才意识到男人在抚摸他的脸颊。
七年……他都快要忘记男人触碰他的感觉了,但是一旦再次被触碰,仿佛全身的细胞都叫嚣起来:主人来了。
男人的手还是那麽凉,好像只有在情事的时候才会发热,掌心也还是一样粗糙,力道还是一样温柔,又带点说不明的霸道……
他花了很大力气才控制住把头偏过去的欲望,尽力控制住自己的语调,冷冷地说:“你放开。”
他想表现得成熟一点,冷酷一点。他不再是七年前那个任他搓扁捏圆的无知少年了。
男人却好像没听见一样,伸出麽指摩挲著他瘦得有些削尖的下巴:“怎麽瘦了这麽多。”
瘦多少关你什麽事?你是我什麽人?
忽然男人的阴影压下来,古龙水的气息萦绕过来,男人的呼吸也越来越近。秦戈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脖子僵硬著,感觉额头被轻轻点了一下。
秦戈怔了一秒。
一个比微风拂过花瓣还要轻柔的吻。
混蛋……他还有脸……还有脸……
秦戈害怕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会被男人听到,再也淡然不下去,伸手推开男人。谭晋正被一个服务生搀著,他几步走上前,带著服务生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他早该想到,这座娱乐城是男人名下产业。什麽全部免单,都是男人的花样。之前搞出劈腿,现在来做这些样子,又有什麽意思。大不了,今後少出入这些场合,见著男人就绕道。
“烈哥,不去追他?”
林熙烈沿著走道望过去,摆摆手,皱眉道:“算了,慢慢来。”
既然决定回国了,就别想再逃出他的掌心。
就算他再讨厌他,再看不起他,这世上,除了他身边,他哪儿也不能去。
(10鲜币)66突然的告白
服务生叫来了一辆计程车,把谭晋塞进了後座。秦戈也坐了进去,对司机说道:“XX花园”。
其实他是可以打电话叫谭家来人接的,但谭晋醉成这样,少不了又要被谭伯父一顿臭骂,他还是直接把谭晋送到他在外面住的公寓吧。
到现在,他脸都是热的。被凉凉的晚风一吹,热度反倒更惊人了般,褪不下去。眉间那被男人轻轻吻过的一点也像是要灼烧起来。让他恍惚间想到了第一次被球砸中的情景,男人也是这麽摩挲他的脸颊的。
七年之前,是男人劈腿。七年以来,男人对他不闻不问,仿佛世间没他这个人。等他回来了,却又做出一副等了他好久,要重新追他的样子。
可惜,见到这个令他又恨又爱的人,他还是忍不住心尖都在颤。
连他自己都唾弃自己。
男人怎麽能这麽……这麽帅……
以前是很帅,带一点冷酷的气质,现在则完全是成熟男人的感觉,披著大衣夹著烟的姿势潇洒到极点,举手投足都是成熟男人的魅力,仿佛有种难以抗拒的致命诱惑。
现在……想爬上男人床的男人女人肯定更多了吧……他不会傻到认为男人会为了他守身如玉。
怎麽会一回来就遇到男人啊……
秦戈仰躺在後座上面,深吸了一口气。
忽然一个重物搭在了肩膀上,秦戈偏过头一看,原来是谭晋。
这家夥,醉晕了吧。连呼出的气都是酒味,脑袋也重得不得了。
街灯一盏一盏略过去,远处的大厦还灯火通明。电台里飘著女歌手沙哑的嗓音,“我们一直忘了要搭一座挢/到对方的心底瞧一瞧/体会彼此什麽才最需要/别再寂寞的拥抱”。
计程车一路开到谭晋家小区门口,畅通无阻。秦戈付了钱,把谭晋拽下车,又费力地把他拽进大门。
谭晋MBA读完回来之後就买了房子在外面住,是高档电梯公寓,每个月物业费都要交几万,真是烧得慌。在外面住真是好处多多,带女人回家,开著家庭影院看AV,不想做饭的话在随便在外面解决就好。
秦戈把谭晋拖到门口,把他浑身的兜都摸遍了,才摸出钥匙打开门。谭晋醉得晕乎乎的,大半身的重量都压在秦戈身上,几乎把他累死。
他把谭晋推进去,让他靠著墙,又提起他的腿把鞋脱下,然後自己才进门来穿上拖鞋,谁知刚关上门就被谭晋一个翻身压在墙上。
谭晋的眼睛很亮,眼角很红,双手撑在他脸两旁,衬衫袖子卷到大臂,连小臂上的青筋都看得一清二楚。
秦戈有点被吓到:谭晋这是在发酒疯?把他当仇人了?
“谭晋……”
他刚开口叫了名字,就被谭晋打断了:“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秦戈迅速反应过来了谭晋在说谁。谭晋的声音粗粗的,口气像在咆哮。
“你是不是还喜欢那男人?他到底有什麽好让你心心念念不忘?明明是他先劈腿,这样你都还喜欢他?!”
“……你醉了。”
“我没醉。我清醒得很。你告诉我你到底喜欢他哪一点。哪一点?”
秦戈伸手推开谭晋。跟醉鬼讲话是完全没意义的。
他好不容易把他拖回家,却要接受他的质问。虽然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能这样直白地质问他的心事吧。
既然他还有点意识,剩下的就让他自己处理吧。
秦戈刚转身搭上门把,就被人从後面抱住了。无论是力道,气味,角度,都不是男人的感觉。他的身体比意识反应得更快,立刻挣扎起来,谭晋更加使力,把他的腰箍得生疼,动弹不得。
苦闷的声音从背後传来:“你说你喜欢他哪一点,我也能做到。”
“谭晋,你喝醉了。”能不能做到都没有意义。你不是他。
“我没喝醉,没醉……”身後的人把头埋在他肩膀,“秦戈,我喜欢你……”
秦戈僵住了。
这麽几年谭晋怎麽对他,他心里清楚。他也隐隐猜想谭晋是不是对他有意思,可谭晋在读书时代就交过好几任女朋友,回国也有正牌女友,当红名模薛冰。这两个人常常被tōu • pāi上八卦周刊,他便放下心来,还笑自己多疑又多情。没想到谭晋对他居然真的是……
身後的人还在继续喃喃说著:“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会比他还爱你,比任何人都爱你。”顿了顿又粗喘著道:“我现在就跟薛冰分手。”说著就絮絮摸出手机要拨电话。
秦戈赶紧夺过手机,握在手里。
这简直是一团乱啊。
他跟男人之间的事还扯不清楚,谭晋又要进来插一脚。
谭晋啊谭晋,你为什麽要告诉我呢。这样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忘掉那个男人……不是我不给你机会,我们是朋友,家族还是世交,怎麽可能交往。你要让我父亲跟你父亲都气死吗。
身後的人还全身都压在他身上,压得他心都疼了。“谭晋,你赶快去睡觉。”
“你答应我给我一次机会……”
“好好。”对於喝醉的人,只要顺著他的话说就好了。他不会记得自己曾经说过什麽。非要逆著他的意思跟他吵,多半还会把人惹毛。
“你说的啊……”
“是我说的。”
忽然背上一轻,地上一声重响,秦戈转身一看,谭晋就那麽躺在了木地板上,睡过去了。
秦戈心情复杂地看著谭晋,把他拖进卧室,替他脱了衣服裤子,又沾湿毛巾把他身上都擦了一遍,才替他盖好被子。
谭晋的床头上还放著一支兰蔻的口红。
秦戈关上门,进了电梯,把头靠在不锈钢的电梯墙上。冰冰凉凉的,让他纷乱的脑子清醒了一点。
他闭著眼叹了口气。
幸好,谭晋还没有对他硬来。
要是硬来的话,他肯定干不过谭晋。同时,他们二十几年的友谊也就宣告完蛋了。
大概,人都是贱的吧。
别人对自己好,从来都不在意,反倒要把自己的心巴巴地捧到另一个人面前,让人踩得粉碎。还乐此不疲。
当然了,顾城有个美妙的说法:我们把心给了别人,就收不回来了;别人又给了别人,爱便流通於世。
(10鲜币)67八卦
秦戈在充斥著烟酒味的包间呆了一晚,碰见了男人,又遭遇多年好友表白,头疼得厉害,回家洗了个冷水脸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