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随心而欲

    纳纳的这一幕此刻同样在加拿大某一间小酒吧里上演着。

    加拿大i分公司经纪人,在得到公司经理的命令后,第一时间就来到了温哥华,在一间小酒吧里找了丹尼尔·波特,并且成功把这位混迹在酒吧中的落魄键盘手带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

    就在i各地分公司的经纪人,将约翰要求的人从各地带往美国的时候,特勤局第11分队队长ka也将肖恩·科里·卡特从美国特伦顿带到了皇冠工作室。

    “boss!ka回来了。”黛妮推开约翰的办公室,看着正在办公桌上写写画画的约翰道。

    “哦……”

    约翰听到黛妮的话,放下手中的派克钢笔。他前几天让ka去特伦顿帮他找一名毒贩,看来是找到了:“让他进来!”

    “好的。”黛妮出去没多久,就将ka带了进来。

    “jk!人带来了。”

    约翰点了点头:“顺利吗?”

    肖恩·科里·卡特可是一名毒贩,而且还在新泽西地头蛇库伦手下做事,要抓他可要费点力气。搞不好还得火拼死几个人。

    但让约翰意外的是,ka只是平淡的回复一句:“非常顺利!”。

    “哦!你们都怎么抓的,没火拼吗?”ka的话让约翰有些惊讶,美国的毒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合作了。

    难道这些家伙一枪都没开,就乖乖的让ka将他们的同伴带走了?这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ka笑了笑道:“jk!当一群绵羊被cag围住的时候,那这群绵羊敢反抗吗?”

    “cag!你动用了特种部队!”约翰整个人跳了起来。抓几个毒贩用得着这么大的场面吗?而且用的还是cag,就连本·拉登都没这待遇。

    如果说美国其他部队,约翰可能不知道,但要是说cag的话,他绝对一清二楚,因为cag是摩根家支持的特种部队。所以约翰能不清楚吗?

    美**队需要外来的资金的支持,而军火商需要军队的支持,两者相互需要,所以自然而然的就能结合到一起。

    摩根家族是美国最大的军火商,虽然与美国的空军和海军联系特别密切,但是在陆军中也有一定的实力,cag就是其中的一个。

    说起cag,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但如果说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那绝对如雷贯耳,这支特种部队是美国在1978年4月仿效英国第22特别空勤团(sas)建立的。

    他是世界上训练最有素、装备最齐全的特种部队,因为受到摩根家的支持,他在所有特种部队中,是最有钱的,同时也是最神秘的特种部队。

    如果说起知名度,海豹突击队肯定比三角洲特种部队大,因为海豹突击队经常执行一些明面上的任务,而三角洲特种部队则执行的都是一些绝密任务。

    但如果说起武力谁强的话,那三角洲特种部队绝对完爆海豹突击队,三角洲特种部队里的人员,全都是从绿色贝雷帽中挑选的精英。而海豹突击队能与之比较一下的,就只有他的海豹第六队,也就是击毙本·拉登的那支特种小队。

    所以约翰在得知了ka居然动用cag去抓肖恩·科里·卡特时,岂能让他不吃惊。

    这种事等于杀鸡用牛刀,太大材小用了。而且一旦出动了cag,那长岛里的老摩根肯定就会知道这件事,说不定等会还会打电话来好好的敲打他一番。

    而一边的ka看见约翰惊讶的表情无奈的说道:“jk!其实我也不想搞这么大的场面,但是去特伦顿抓肖恩·科里·卡特的时候,恰好遇到cag在那里练习城市反恐,他们的队长“眼镜蛇”知道我要去抓毒贩,死皮赖脸的非要跟去,说是练习不如真正的实战那么有效果!”

    约翰听到ka话顿时冒起一头黑线,这帮家伙真是闲的蛋疼了,而且还让自己成了背锅侠。

    约翰这话其实说得也没错,cag由于是政府隐藏的利剑,平时的任务少得可怜,现在有机会打一场实战解解馋,他们哪里会放弃,况且就算出了事,还有约翰这位大佬在前面替他们顶着。他们自然乐意这么干了,所以约翰也就这样十分冤枉的当了背锅侠。

    “哎!”约翰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算了……”反正这锅不背也得背了。“ka!说说肖恩·科里·卡特事吧。”

    “好的jk。”ka随即从公文包中取出一份账本,交给了约翰。这是他搜查肖恩·科里·卡特房间时,搜到的账本,里面详细的记录了肖恩·科里·卡特这些年贩卖毒品的数量、金额,以及分账的人员名单。

    “啧啧啧……”

    约翰一边翻看着账本,一般不停咂嘴,都说毒品、军火是两大暴利行业,摩根家做的是军火,毒品却从来没做过,所以约翰也不知道毒品有多暴利,但是看着肖恩·科里·卡特的账本,他总算知道有多暴利了。

    肖恩·科里·卡特一个从贫民窟出来的人,居然卖了几年的毒品就有30多万美元的身价,可见这东西多暴利呀!

    约翰快速的将账本看完后,眉头紧紧的皱在了一起,他在想该如何处理肖恩·科里·卡特。

    以前约翰只是单纯的想让肖恩·科里·卡特来替代说唱歌手i·t,替约翰录制《 brred les》这首歌,但是约翰现在手里有了肖恩·科里·卡特贩毒的证据,他就在想能不能用账本威胁肖恩·科里·卡特,让这家伙替自己打一辈子的工。肖恩·科里·卡特不仅是为天才歌手,还是位聪明的商人,后世这家伙的身价可是高达30亿美元。

    30亿美元是什么概念?它足够让大部分的人为此铤而走险,让小部分的人践踏法律,让更小一部分的人丧失人性。

    约翰虽然是摩根家族的继承人这辈子不愁钱花,但是谁会嫌钱多,30亿美元放在眼前,他不可能无动于衷,所以他在考虑是让肖恩·科里·卡特唱完《 brred les》走人,还是将他栓住替自己挣钱。

    约翰苦思冥想了一会儿,终于一拍桌子:“干了”,虽然这样做看起来有些卑鄙,但约翰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高尚的人。

    一旦决定了以后,约翰心里就再无半点犹豫,一来肖恩·科里·卡特与他非亲非故,他实在没必要搞什么圣母胸怀,救世济人,这样也不会显得他高尚,何况约翰从来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绝对高尚的人,或者绝对卑鄙的人,在穷凶极恶的人也有善的一面,在高尚的人也有自利时刻。所以做人做事他只想一切随心。

    二来他这样做也算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肖恩·科里·卡特的钱反正来得不干净,自己用卑鄙的方法拿过来也不算什么,最多算是黑吃黑,大家各凭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