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知晓他们的过去
问
“因为大院中有人嘲笑宋嘉妍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顾毅君悍然出手为她打架,宋嘉妍半夜发消息想要吃小笼包,顾毅君清晨天还未亮就要翻窗出去,穿越大半个城市也要买来,为了一件演出服去打工,这些都只是报恩呢。”
“可是欧阳不是这样说的。”
完全颠覆认知的说法让戚晓有些惊讶。
“哈哈,那家伙啊,作为设计师,简直把浪漫当成了天性,当然会把一切都归结为爱情,但是按照顾毅君这家伙的性子,明知道宋嘉妍的本性,怎么可能没眼光到这样一个女人。”
这样的话,很多疑惑也可以解释的通,比如顾毅君对宋嘉妍的绝情,如果真的当初非她不娶,又怎么会转眼就娶了别人。
“那为什么会求婚?”
心底已然相信了这种说法,却还是忍不住询问。
凌薇哈哈大笑:“因为对老大来说,大概娶谁都无所谓吧,毕竟他可以给女人想要的一切,除了爱情。”
是啊,按照顾毅君的条件,无论娶了谁,对方都会觉得中了大乐透一样兴奋呐。
“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明明看起来欧阳辰东他们和顾毅君更加熟悉,何况凌薇青年时期还是在国外度过,却比他们大院中一起长大的人知道的更多。
“因为,我是宋嘉妍的表姐呐。”
凌薇的话语将戚晓吓得不轻。
表姐?但是明明关系很恶劣的样子。
“哈哈,不要误会啊,凌家与宋家虽然沾亲带故,却一点都不和善呢,要不然当初我们家也会随着一起垮掉才对。”凌薇笑容爽朗。
“原来如此。”
戚晓低头在咖啡中再次加入一块方糖,面上多了点自己都不曾发觉的笑容。
“宋嘉妍当初大概也察觉到,顾毅君对她根本毫无爱情,只是为了报恩吧,否则也不会傻到拒绝。”凌薇总结着:“毕竟我的表姐,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嫁给不爱自己的人又怎么可能幸福呢?不过等冲动平静来,或许又认为,再也找不到比顾毅君条件更好的男人,所以再回头罢了。”
的确是这样没有错,虽然凌薇与那人看起来感情不好,却十分了解的样子。
戚晓回忆着欧阳辰东的说辞,当初就觉得有点怀疑。
顾毅君怎么可能轻轻松松原谅一个背叛自己的女人,骄傲如王者的他,绝对是完美主义的最佳代言人啊。
“哈哈,表姐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回头,顾毅君都会念着那些恩情迎接他,谁料到这次的任性却彻底泯灭了宋老爷子积累的东西,再回头只看到男人远去的背影呢。”凌薇倏尔握住戚晓的手掌,正色道:“可是,按照我对宋嘉妍的了解,她不可能轻易放弃,要小心哦。”
虽然欧阳辰东和凌薇的说辞有点出入,但无论是哪个版本,都能看出宋嘉妍不是好惹的人。
心机婊神马的绝对不好对付。
小小年纪就知道让顾毅君无微不至的付出,毕竟男人是投资性生物,一般在一件事上付出的东西越多,就越是占有欲强烈,想要回报。
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宋嘉妍就准备在顾毅君身上留属于自己的印记了吧。
谁知道这么多年,尽管付出再多,当对方碰触到底线以后,顾毅君还是能断然放弃。
宋嘉妍如果早早了解的话,大概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了吧。
“看起来好像打扰你们的聚会了,真是不好意思。”
并不令人舒服的声音,戚晓抬起头,正对上一双充满恶意的眼眸。
周爽手中提着各类名牌购物袋,站直身体看向戚晓,目光在扫到凌薇时却有些惧怕。
凌薇眯起眼,没有开口,周爽自然也不敢去惹她,只朝着戚晓开炮。
“哟,怎么逛了一天才买了这点东西,难道顾总对自己的老婆这么吝啬?”
戚晓身旁放置的购物袋,大多是男士衣物,属于戚晓的倒是没有多少。
虽然当初顾毅君将副卡交给戚晓,并且告诉对方随便刷。
但戚晓却不愿意随意接受嗟来之食,这次陪着凌薇逛街,不知怎的脑海中总是在想,这件衣服看起来很适合顾boss,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很威风,不知不觉就多买了点,自己的倒是几乎没怎么看。
此刻在周爽口中,俨然就像顾毅君如何忽略戚晓一般。
真是烦人的苍蝇啊,凌薇眸中涌动着恼怒情绪,却并未说话。
毕竟如果连周爽都搞不定的话,到时候对战宋嘉妍也很危险呢,果然还是提早锻炼比较好吧。
戚晓,的确并未让凌薇失望。
周爽得意的表情还不曾褪去,戚晓忽然举起咖啡杯。
上次被泼的记忆还未消散,周爽立刻朝后退了几步,戒备地看向戚晓。
“以为我会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泼你吗?”戚晓将咖啡杯放在唇边,轻轻抿了一口:“可惜你还不够格啊。”
周爽恼怒地瞪了回来,这才发现刚才自己退的那一步显得多么心虚,心中对戚晓越发怨愤。
“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呸。”
“起码,我不是寄生虫。”
周爽气得发抖:“你说谁是寄生虫。”
“依靠着男人才能活来,还有脸嘲笑旁人,说寄生虫,好像高估了你呢。”
戚晓越是淡定,越是显得周爽无理取闹,尤其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之。
不少人已然开始窃窃私语,嘲笑的目光击中在周爽身上。
凌薇笑着用餐巾纸擦了擦唇畔。
呐呐,考试合格。
“我说啊,某些人说话最好还是注意点,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的要撕破脸,难堪的可不是我们这一方,不是吗?”
周爽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气得转身就走。
凌薇与戚晓相视一笑,似是结一般。
两人却并不知道,手包中的小圆盘一闪一闪,信号灯发出诡异光泽。
祝春芳取耳机,面上挂着冷笑。
结吗?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呢。
两个人在商场逛了一圈,凌薇就算有超强的战斗力最终也不得不败给现实的体力,不过看脸上的表情倒是尽兴了,至于戚晓更多的是交到了一个知心好友。
凌薇的性格若在古代定然是侠女一枚,豪爽异常,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与欧阳性格很是相配。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大概就是如此。
“姐们,我看好你,以后咱们常出来聚聚,经常闷在家里有什么意思,熬成黄脸婆怎么办。”
凌薇狠狠抱了戚晓一,后者不禁被逗得哈哈大笑,两人的购物袋互相碰撞,果然是满载而归。
不远处传来车喇叭的声音,欧阳辰东从跑车中探出头,朝两人挥了挥手。
“行啦,老公都来接你了,我先走一步。”
戚晓微微一笑,朝着凌薇点头告别。
“别呀,都是顺路的嘛,我让他也给你送回去,现在这事故频发的,让你坐出租车我还不放心呢!”
戚晓无奈道:“得,我还不想当电灯泡,你就放过我吧,何况跑车这后座,我还嫌挤呢。”
看别人秀恩爱什么的,绝对伤自尊。
两人正说着话,跑车已开到近前,欧阳辰东听到两人说话,朝着凌薇讨好地笑了笑:“媳妇儿,咱们回家吧,你这新任闺蜜有人接。”
凌薇瞬间秒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戚晓挥手,坐进了车里的副驾驶位。
“看来当电灯泡的人应该是我才对,晓儿,我滚啦,不要太想我啊。”
戚晓翻了个白眼,与这耍宝的夫妻二人告别。
“行了,走你们的吧。”
欧阳的跑车渐渐离开视野中,戚晓拎着购物袋走在街上,有些微冷的风渐渐吹起。
“骗子,哪有人接……”
戚晓环顾四周,并未看到顾毅君的迈巴赫,有点儿失望的感情渐渐在心中浮现,女孩自嘲的笑了笑。
好吧,自己又不是什么公主,怎么能幻想着有王子披荆斩棘杀恶龙来找她呢?
“晓儿?”
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却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同,戚晓回首,康炎出现在身后不远处的地方。
男人从咖啡厅走出,看向戚晓的目光满是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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