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借酒烧情
莫焱旭天生是属于那种被宠坏的阔少爷,他每天都是没完的应酬和大把的时间,都是用来消遣时间的。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
不过大外甥一找自己,他立即把所有的酒场都推掉,欣然赴约。
吧台前,端木珩已经喝了几瓶啤酒,正在喝着刚刚跟侍应生要的白酒。莫焱旭赶到时,连忙走上前,一把夺他的酒杯,蹙眉说道:“小珩,你这是怎么了?”
“小舅,咦?你怎么现在才来?”端木珩苦笑一声,直接拿起白酒瓶,仰头灌了去。
“喂!喂!你怎么这样喝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莫焱旭紧皱着眉头,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眼前的人是他一直都引以为傲的大外甥。
不单单是他,恐怕两家人都以端木珩为骄傲,从来都不觉得疯狂的酗酒是端木珩会做出来的事情。
平时,端木珩是一个很自律的男人,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为人处世已经游刃有余。
作为端木珩的同龄人,莫焱旭一直都很佩服端木珩的能力,关键是自己肯定做不来,所以才总是被父母训斥,说自己处处不如小珩。但事实也确实如此,莫焱旭对父母的评价心服口服。
可是现在端木珩明显是在借酒消愁,他怎么看都有些不对劲,实在是有点看不去了。
“小舅,我、我喜欢上一个女生,但是她已经结婚了。可是她并不爱她的老公,我想争取,但是一直都找不着机会。”端木珩苦恼地捂着头,平生第一次,他如此的希望能够有个肩膀给自己靠一靠。
从小到大,家人都以他为骄傲,却不晓得他也有疼痛跌倒的时候,更希望能够被人所理解和关心。可是为了不让大人们失望,他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把所有难题都往自己身上扛,心里却莫名的孤寂。
“哇,不是吧?你会喜欢谁呢?容我想一想。”莫焱旭讶异地挑眉,单手托腮想了想,忽然想起上次端木珩似乎很在意安千晨,拍了拍他的肩膀,“不会是咱们之前在一品居遇到的那个女生吧?就是后来在你生日宴会上,你不愿意让我去搭讪的那个?”
端木珩愣了愣,对小舅精准的断言感到惊讶,但是他也没有否认,而是点了点头,“对,就是她。我从很久以前就已经喜欢她了,但是她却莫名其妙地跟别人结婚了。小舅,我心里很痛苦,不晓得该如何去面对这份感情了。”
说着,他又拿起一瓶酒,烦躁地喝起来。
莫焱旭心中低咒一声,果断地把安千晨想成是水性杨花的女人了。都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还要祸害他大外甥?
但是看端木珩一个人这样喝去,他心里也不是滋味。于是陪他一起喝,只是从吧台换到了包厢中,这样也方便讲话。
“小珩,别怪我没有提醒你,我觉得姐姐和姐夫肯定是不会同意你跟一个已婚的女人有什么牵扯的。”莫焱旭边喝酒边说出这件事实,他只是想让端木珩知道,前途有多难。
“可是他们并没有感情基础可言,而且她好像对我也有感觉。”端木珩误会之前安千晨对自己问的问题了,一直到现在,还觉得她是喜欢自己的,“而且,他们好像一直都没有什么夫妻生活,千晨虽然平时很开朗,但对感情的事一向都很执拗,不像是会轻易妥协的人。”
“你可别听她说的一面之词,说不定这是她故意说出来(言秀)惑你的呢。我原先对那个小姑娘印象还不错,但是她居然把你害得这样颓废,现在一点儿也不待见她了。”
“不许你这样说千晨!她是个好女孩,在我心中就是完美的人!”端木珩蹙眉,他冷声说完,不悦地看向莫焱旭,不希望小舅再在言语上诋毁安千晨了。
莫焱旭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点头说道:“好好好,我答应你还不成吗?”说完,他拍了拍端木珩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小珩,你也别这样唉声叹气地喝闷酒了,我眼中的你可是一个拿得起放得的男子汉,从来都没有如此优柔寡断过啊。”
端木珩苦恼地闭上眼睛,自嘲地笑了笑:“那都是我伪装出来的,其实,我心里是多么渴望……”
后面的话他没有接着说去,这些话都是藏在心里太久的东西,不愿意说出来被别人知道。
莫焱旭心疼地搂着端木珩的肩膀,他万万没想到,大外甥心里居然是与表面所展现出来的样子孑然相反的。他轻叹一声,安慰着端木珩:“好了,好了,不过就是一个女人而已,咱们再慢慢想办法就是,最后把她追到手不就好了?至于姐姐和爸妈那里,我也会想办法帮你说好话的。”
端木珩抬起头来望着他,坚定地摇了摇头:“不,你不要跟家里说这些,免得爸妈心里会有阴影。我自己的事情,可以自己处理,就不劳小舅操心了,免得把千晨给吓跑。”
“瞧你说的,难道你小舅我还成了洪水猛兽不成?”莫焱旭失笑地拍了他一,气闷地说道,“真是服了你,怎么着都不行了是吗?那我陪你喝酒总成了吧?来,咱们不醉不归!”
说着,莫焱旭拿起酒瓶,也跟端木珩狂喝起来。
端木珩淡然浅笑,由衷地说道:“这才是我的小舅,可以跟我一起喝酒解忧愁。”
“打住!我还不知道么?回去后家里人要是一闻到我们身上的酒味,肯定全都认为是我拉着你喝酒的。”莫焱旭没好气地嗔道,却依旧是仰头喝着酒,爽朗的笑道,“不过没关系,只要我的大外甥开心,我就豁出去了!来,干杯!”
端木珩嗤笑一声,点点头,与他碰了碰酒瓶,直接把瓶子里的酒全部倒入口中,顺着肠道流了去。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烧热。
话虽这么说,莫焱旭心中却在想,既然小珩喜欢安千晨,那他就想方设法的帮小珩一把。
不过他这脑子有些不够用,暂时还想不到什么好方法,所以就没有马上行动,怕给端木珩造成更大的心理负担。
酒过三巡之后,莫焱旭的舌头开始打结了。他笑呵呵地拍着端木珩的肩膀,“我跟你说啊,小珩,在追求女人这方面,你还真的不如我呢。想当初,我也是有过几个女朋友的人,可你一直洁身自好,我也不晓得你心中是怎么想的。”
“宁缺毋滥。”端木珩喝得也有些多了,言简意赅地陈述了自己在择偶这方面的坚持。他已经喜欢了安千晨那么多年,又怎么会放弃放弃呢?
虽然现在遇到了一些困难,但端木珩坚信,只要他肯努力,一定可以抱得美人归的。
莫焱旭微微蹙眉,不解地说道:“那你要是一直碰不到真心喜欢你的人呢?你也知道,你是个十足的官二代,还是标准的富二代,许多女生可都是奔着你的钱来的,都想把日子过得好一些,更多的女人很俗,总是想要寻找捷径,首当其冲就是嫁个有钱又有能力的老公。”
“但千晨不是这样的人。”端木珩戳定地说道。据他所知,安千晨以前就靠自己的能力兼职打工挣钱,而且现在还和蓝薇烟偶尔会到学校的餐饮部去打短工赚零用钱,并不愿意靠着别人的钱生活。
“切,那谁又知道了?反正我不晓得,你也好好观察后再说吧。”莫焱旭揶揄的轻嗤一声,并不觉得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人。
“你不懂。”端木珩苦笑着摇摇头,越是这样的女生,就越是难以追求到。她不奢求金钱的诱惑,又渴望两情相悦的情感,自己除了努力以外,找不到任何捷径。
莫焱旭皱着眉头,眼前已经一片模糊,喝得实在是太多了。他笑呵呵地拿起一瓶刚刚打开盖子的酒,打了个酒嗝,“好,好,我不懂,我光喝酒还不行吗?”
端木珩也拿起就瓶,陪着莫焱旭一起喝了去。这一次,他比那天被姬御北灌醉时喝的酒还要多,潜意识里想要把自己灌醉,抛却一切烦恼后,好好地睡上一大觉。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时不时地相互安慰几句,就这样渐渐醉了去。
酒不醉人人自醉,端木珩心中十分清楚,早在喝酒之前,就已经醉倒在安千晨的音容笑貌那里无法清醒了。
莫焱旭可不管那么多,反正喝多了有人善后,与端木珩一瓶接一瓶地喝着,偶尔还会高歌两句尽兴,喝得十分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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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的设计比赛里有一个要求:每个设计者都需要寻找一个模特。
模特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的,而且需要气质和外貌上都突出,并且有很大的气场,最主要的是能够把设计者所设计出来的珠宝的魅力完美的展现出来。
所以,对于安千晨和蓝薇烟来说,实在是太苦恼了。
居然还需要模特!她们到哪里去找啊?真是雷死人了,这是什么破比赛规定!
到外面随便去租赁一个都需要好多钱,贵得吓死人。而且还得从开始设计起,就要对那人进行全方面的熟悉,才能把珠宝做到更好,也让手设计出来的东西更加有韵味,仿佛生了情感一般。
安千晨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她自己那些微末的零花钱究竟能不能租到一个过气的普通模特?可是一旦请的人气质和样貌都不达标,完全等于是把自己的设计给毁掉了。
她郁闷地抓挠着头发,心想,实在不行就退出算了!但是为了圣诞节这次比赛,她已经准备了好久,真心不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就在安千晨抓耳挠腮地困扰时,蓝薇烟没好气地看着她,突然说道:“千晨,你倒好,有个现成人选,还在这里跟我一起唉声叹气的,是在寒碜我吗?”
安千晨错愕地眨了眨眼睛,萌态毕露的模样甚是可爱,她不解地问道:“谁啊?”
其实,蓝薇烟刚刚把话一问出来,就意识地想到了姬御北,其次是哥哥尉迟凉。但是很快都被她否决掉了,潜意识地不想用他们。
蓝薇烟撇了撇嘴,鄙夷地说道:“你看看,你总是把你那帅气又有魅力的老公给忘了!不是他还能有谁?他身上那桀骜不驯的气质,再加上出众又有魅力的样貌,你设计的作品要是佩戴在他身上,一定会特别好看!”
“……”安千晨嘴角一抽,没好气地咕哝一句:“可我觉得以哥哥为设计模板更好呢,而且,哥哥也是一个很有型的男人,比姬御北要好多了……”
“得了吧!你哥哥跟你老公比起来差得很远呢,你老公才是更多人喜欢的类型啦!再说了,你看你哥哥都多久没有理你了?自从上次你过生日后,他有跟你联系过吗?”
一句话顿时戳中安千晨的软肋,她的鼻头有些酸酸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说起来,还真的是好久都没跟哥哥联系了。
自从夏侯嫣一直追求哥哥以后,安千晨确实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哥哥了。而且哥哥也一直都没跟自己联系,她心里非常失落。如果不是有姬御北总是在身边纠缠,她早就难过得哭上许多次了。
对于尉迟凉一直以来默默地出现在t大学校门口关注自己的事,安千晨全然不知。她反而越来越相信夏侯嫣所说的话,哥哥跟嫣儿可能是最近相处的时间太多,再加上他本来就忙碌,所以才没有跟自己联系,甚至对生日那天没有送自己礼物都没有解释过。
也不知道哥哥和暖姐怎么样了?她也好久没回尉迟家了,心里对那个地方有些抵触,一想起暖姐和哥哥算计着逼自己替尉迟暖结婚的事情,她就特别的烦躁。
“哎呀!你还考虑什么啊?依我看,就让你那个老公做设计的模特就好了,别纠结了。”蓝薇烟见安千晨的小脸一会儿皱眉一会儿苦恼的,就拍了拍她的胳膊,指引着她去找姬御北,那才更合适嘛。